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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校被要求提供在台灣相關課程的總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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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18 04:02: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最近收到學校通知要求我提供給他們我在大學修過相關課程的總時數我算了半天  不懂為什麼跟德國3年制的bachelor時數會相差那麼多:


我在台灣的相關科目4年總學分104 * 18週(學期週數)=1872 (總時數)

aber德國學士畢業規定修滿120LP, 而 1LP =30 Stunden

( Dem tatsächlichen Arbeitsaufwand werden Leistungs-

punkte zugeordnet. Ein Arbeitsaufwand von 30 Stun-

den entspricht 1 Leistungspunkt.  )


照他這樣說那不是全部修滿總時數會到 3600 studen


假如我這樣算沒錯的話那我在台灣的總時數足足少了快一半
要怎麼跟德國那邊解釋台灣的system不同呢




有人有在申請學校遇過類似的問題嗎?
vielen dank im voraus!
發表於 2009-8-18 08:37:54 | 顯示全部樓層
為什麼只乘以18學期週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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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julie + 1 因為用4年的總學分去乘以每學期的週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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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18 13:07: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julie 於 2009-8-18 04:02 發表
最近收到學校通知要求我提供給他們我在大學修過相關課程的總時數我算了半天  不懂為什麼跟德國3年制的bachelor時數會相差那麼多:


我在台灣的相關科目4年總學分104 * 18週(學期週數)=1872 (總時數)

aber德國學士畢業規 ...


由於德國中學比台灣多一年
因此你的大一會被視為高中學歷
因此你的大學學分會從大二開始起算
因此你計算莫約相差一年是沒錯滴.....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julie + 1 可是總學分104是我自己算的耶! 我覺得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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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8-19 07:54:22 | 顯示全部樓層
抱歉不太會用短評的功能剛剛寫了一串結果只有第一句出現在版上

我是覺得他們對時數還有學分的定義跟我們好像不太一樣
我們通常是: 1學分=1 Stunde/pro Woche
所以一學期以18週計算的話總時數為 18 Stunden

德國則是必需把主修科目不同的Modul修畢 (他們用 LP作學分計算)
beispiel:

Modulbeschreibung des Moduls D 1 „Allgemeine Literaturwissenschaft“

Arbeitsaufwand für den Studierenden:
Für das Studium des Moduls wird für den Studierenden ein Arbeitsaufwand von 180 Stunden veranschlagt, die sich wie folgt aufgliedern:
Präsenz V: 30 Stunden
Selbststudium von Lehrmaterial zur V: 30 Stunden
Lektürestudium: 60 Stunden Prüfungsvorbereitung: 60 Stunden
Gesamtarbeitsaufwand 180 Stunden


Leistungspunkte:
Dem tatsächlichen Arbeitsaufwand werden Leistungspunkte zugeordnet. Ein Arbeitsaufwand von 30 Stunden entspricht 1 Leistungspunkt. Bei erfolgreichem Modulabschluss werden entspre[chend dem o. g. Arbeitsaufwand von insgesamt 180 Stunden 6 Leistungspunkte erteilt.

[ 本文最後由 julie 於 2009-8-19 08:03 編輯 ]
發表於 2009-8-19 11:14:2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julie 於 2009-8-19 07:54 發表
抱歉不太會用短評的功能剛剛寫了一串結果只有第一句出現在版上

我是覺得他們對時數還有學分的定義跟我們好像不太一樣
我們通常是: 1學分=1 Stunde/pro Woche
所以一學期以18週計算的話總時數為 18 Stunden

德國 ...


Leistungspunkte (LP)才是學分阿
總共120學分,其實跟台灣差不多
(其實他們學分算法比台灣寬鬆.所以感覺會比較多. 台灣則是因為那些通識課程,會稀釋學分)

上課的學時是Semesterwochenstunde
一般跟台灣一樣,正課是以每周兩小時為單位
一堂正課會有多少LP就不一定了
隨著課程種類/科系/學校/是否有參加特定考試 ,都會有所不同

你給的那個1LP=30 Stunden
表示為了獲得這個學分,整個學期所必須花出的準備時間
你給的那個Modul Beispiel不就把準備課程材料還有準備考試時間...等都列進去了嗎?
它上課的時間實際上只有30個鐘頭

其實台灣也有這種算法,但是是不成文的
也不是每個教授都有一樣的看法
基本上,大學部每上一個鐘頭的課,回家每周必須多花4小時準備跟複習
研究所則是一個鐘頭花6小時
(指系上的正課,體育課當然就不可能拉^^")

其實我覺得這種算法自己拿來規範自己還好
拿來當作Studienordnung真的很蠢
又不是我爹娘,連我哪堂課回家準備多久都要管
那我熬夜做報告可以報加班嗎? 老師會給我比較高分嗎?
改成BA/MA竟然越活越回去了
有時間編這種Studienordnung
還不如趕快把選課系統全校統一線上化
每個學期初都在那邊遞紙條寫名單真的很煩
學期末收集那些學分紙更煩

其實我搞不太清楚原po遇到的狀況是啥
是學校那邊要求你上課的學時要到他們學生全部的準備時間嗎?
那也太誇張了吧.根本就是存心刁難
還是原po你自己理解錯誤?

基本上如果你已經念完bachelor
在沒有轉系的情況下
應該要直接接他們的master才對阿
改成BA/MA打的口號不就是為了跟國(ㄧㄥ)際(ㄇㄟˇ)接軌嗎?
在國(ㄧㄥ)際(ㄇㄟˇ)都直接承認的台灣學歷
在這裡也不應該有問題才對

如果你是因為轉系需要承認學分
其實應該也是你把成績單的細目給他
交給學校或者系上專門負責處理的人做才對
畢竟他應該要有經驗才對

要真的自己來的話
你就用台灣的上課學時(在台灣大多數狀況都直接等於學分)跟德國的上課學時(Semesterwochenstunde)互抵吧
德國那些Uebung課我看你就很難抵了
去上課當作是複習跟融入環境好了
 樓主| 發表於 2009-8-19 17:12:34 | 顯示全部樓層
Vielen Dank  感謝分享!



因為學校那邊也沒有解釋很詳細
對方只是說想知道我修過的所有相關科目的大概總時數
老實說我覺得審核的人好像看不太懂我台灣這邊的大學成績單
明明上面有出現數字的就只有各科目的學分以及成績
對方還問我哪個是成績
還有上面這些數目是什麼的...  
我想也許是我們成績是採百分比跟他們的不同
但成績單上明明有附註解釋成績分級的標準阿..

昨天mail解釋回答完她的問題
今天她又丟了這個問題:
haben Sie im Bereich Ihres Germanistikstudiums und des Bachelorabschlusses auch eine schriftliche Arbeit verfasst im Sinne einer Hausarbeit (Umfang etwa 40 Seiten)? Wenn ja, ist diese Arbeit in deutscher Sprache verfasst und wie war das Thema?




為什麼要那麼嚴格阿.. 在台灣唸了本科4年還比不上你們3年的學士學程嗎...




當德國大學還是在傳統學制的年代時
我認識的德文系朋友申請唸Magister Germanistik都是直接從Hauptstudium開始唸
現在改BA MA反而愈搞愈複雜.......




我很想跟她說
阿你們不是要推廣國際化嗎
那就對外國學生好一點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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