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先生肯跟你吵架都算好的了, 我家那一"摳"從不跟我吵架 ...
(看到上面這一句應該馬上有人槓牌, 想說這個賤人不要那麼愛現你家親親愛愛什麼的, 別急, 請聽我說下去)
我每次跟我ㄤ吵架 ( 注意, 是我跟他吵 ...只有我在吵), 他就會陷入差不多水下10公尺那樣的沉默世界
然後不管我在一旁說得嘴角全泡, 說得唱做俱佳, 說得閃閃動人, 說得天昏地暗, 說得淚珠與鼻涕齊下,
最後的結局一定是我對著他大叫 : 你說話呀 ! 你他媽的說話呀 <--第二句還會自動中文切換英文 fucking 來加強語氣
然後他就會很冷淡地說 : 你現在太激動了沒辦法溝通, 等你冷靜一點再說
或者乾脆關上溝通的門 : 這件事情再討論我們的意見也不會統一, 討論只是浪費時間
不然就輕鬆帶過想結案 : 好好好, 那我現在知道這樣你會不高興, 以後我就不!#$%^ (言下之意就是你個瘋婆子我怕你了但是不表示我服氣)
我想想結婚這些年我跟他吵架好像只有一次算我大獲全勝 (就是他誠心誠意低頭道歉)
當時我在日本, 孩子一個多月大, 我還在家裡當母牛, 對門的狗每天叫12個小時, 鄰居不設法解決, 我要求他去叫警察或直接把那隻狗毒死, 結果他罵我神經病
而且就算他為了罵我神經病一事跟我道歉, 他也沒有如我所願去宰了那隻狗....
我到底想說什麼呢 ? 我想如果我不做結論, 可能大家都要丟雞蛋了吧 ? 結論就是 :
1. 跟子水姐舉的例子一樣, 我相信吵架時候冷靜的那個人排解得快, 也容易贏 (當然婚姻裡面的輸贏不是這樣看, 我這裏的贏請取狹意的定義)
2. 異國夫妻吵架反正難有輸贏, 我覺得吵多一點不見得不好 (不吵才真的會憋出病,本人是血淋淋的例子), 多吵點有助相互理解 (但是牢記第一點: 要冷靜)
3. 我真的有神經病, and 從前對門那隻狗是真的該死
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