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妳們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 希望我的經驗對妳們有幫助.
我們是今年4/19在台灣登記結婚的, 我老公在申請他的單身證明時, 也被慕尼黑的Standesamt要求提供”我的單身證明”
最終, 我們總共提供了”我的單身戶籍謄本,中/德文版”+ “護照影本”+” Anmeldung EheschlieBung (授權書)”, 上面三項都是要經過德國在台協會正本驗證過才可以
我們曾經問過 Standesamt 的人說, 為什麼要我的單身證明和授權書, 她們是說, 德國政府要確定, 他們的德國公民所嫁娶的對象, 的確是單身,
而授權書的用意, 是授權你老公在德國提出結婚的申請, 而妳需要當著德國在台協會人員的面前簽這份文件, 也證明妳在簽這份文件時, 神智是清醒的, 不是被脅迫的
三份文件提供出去後, Standesamt 才會發出他的單身證明, 其實認真講起來, 它不算是單身證明, 算是“結婚許可證”, 在這份文件上面, 妳會看到妳的資料被列在上面
也就是說, 如果他娶了不是文件上的這個女人, 這個結婚是不被德國政府承認的, 日後, 妳們回到德國做補登記時, Standesamt 的人員也會檢查這個部份的.
我們並沒有被要求到要提供我的收入證明和 B1 證書, 我也只有在申請依親簽證時, 才附上 A1 證明啊!
但據說每個地區的Standesamt要求的東西都不盡相同, 如果妳老公確定要這些東西, 那就…..沒法子了!
妳老公拿到單身證明後, 要去台灣駐德代表處做驗證, 然後正本寄回台灣, 做好中文版翻譯, 再把德文版+中文版一起拿去法院公證人那裡做公證,
妳們就可以拿著這個中文版的單身證明+他的護照, 兩個人一起去台灣的戶政事務所辦登記即可.
我們從開始和 Standesamt 人員接洽到真正辦好結婚, 是四個月, 當然中間有穿插了補件, 我老公沒空處理(出差), 預約不到德國在台協會的公民服務時間, 等等的
若真的卯起來辦, 應該可以在2個月搞定, 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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