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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簽須知
延簽的辦理是到外國人事務處(Auslaenderbehoerde,地址: Ludwigplatz 13),辦理簽證的時間通常是上次簽證到期之前1~2個星期就可以找時間去辦理了.延簽要攜帶的文件包括:
1.照片1張
2.護照(當然!)
3.申請表格(到簽證處會給)
4.居住登記(只有第一次延簽需要!)
5.學生證明(非晶片卡學生証!而是那張薄薄的紙片....)
6.財力證明(可以是父母財力擔保證明,可到德國在台協會辦理取得;或是最新的銀行帳戶明細,要簽一年的話戶頭要有7000歐元左右的存款,只要其中一種就可以.)
7.健康保險證明
8.租屋契約
9.教授指導證明函(博士生適用)
注意:基森的外國人事務處每次辦公都有名額限制,每次限制60人.現場抽號碼牌.
至於一次給多少居留時間是看簽證官高興,所以有可能ㄧ年,也有可能兩年.
辦理延簽必須繳手續費,費用從20-50歐元不等.
辦公時間:星期一,星期三早上8:00-12:00.星期四14:00-17:00.亦可預約時間辦理
[ 本文最後由 Charlotte 於 2007-12-12 10:2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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