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lugacamera 於 2007-11-21 17:05 發表
不好意思啊∼藉個版面問個問題
既然這是【2007年第二屆杜塞道夫網路攝影展】
有投稿時間:2007/11/10-11/30(德國時間30日24:00止)
跟票選時間:2007/12/01-12/21(德國時間21日24:00止,為期三週)
但從昨日起已經將部份投稿作品發表於論壇上
這樣每份作品的曝光程度不同
這樣是否有違公平原則?
個人對這方面不清楚
是否可請主辦單位或有辦過相關活動的同學補充一下
謝謝
PS:這屆小弟就不參加了,大家加油
謝謝你的提問
關於此問題,由於之前僑委會寄送的僑務資訊,當時已將此活動辦法公布
德國地區僑務資訊 Nr.215 96.11.09
投稿方式:1.自行在全德台灣同學會論壇-杜塞道夫台灣同學會討論區-同學會子論壇中張貼
2.將作品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nrwhhu@gmail.com 由同學會代為張貼
去年亦是如此進行,先投稿則可先分享(此活動定位為攝影展,並非真正"比賽",目地只是鼓勵大家分享,獎項也只是同樂)
同學會主要是基於分享協助的精神,故舉辦此同樂活動
(張貼作品主要是分享,亦無公布作者名字,應較無曝光程度不同而影響公平原則)
ps.去年感謝你的參與
日後會再檢討改進活動內容,再次謝謝你的建議,也感謝各方的意見,謝謝!!
[ 本文最後由 nrwhhu 於 2007-11-22 01:1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