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williamtingyeh 於 2010-8-30 23:58 發表 石處長說 就算是 國外教授級 回台灣的實習也只能 折抵 該教授專科的 2/3 以下 所以 一個腫瘤科 或是 皮膚科教授 實習 還是 需要一年 只能折抵 6 天/year 石處長還說 台灣不需要國外醫師 就算你世界聞名 那我們也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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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台灣同學會論壇
GMT+1, 2025-1-1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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