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Bamberg要我補的是
-Nachweise über Deutschkenntnisse:amlich beglaubigt mit Stempel & Unterschrift
因為我有三個證明,也不知道那個有問題,其中大學德文的成績單上有學分,時數則有老師親筆簽名和學系蓋章。
德國文化中心的,我用的是總時數證明(因為滿多期的),我去問德國文化中心的老師,老師是說可能要透過文化中心申請"跟德國歌德學院一樣的"的時數證書,
不過爬文看了好像拿文化中心的證書到德國在台協會公證就可以了,那我是要把每一張都帶去還是帶總時數證就好了?
其實我是已經打算把所有文件都帶去了,不過就怕學校還是不接受OTL
另外Jena的則是:
den Transkript Ihrer Studienleistungenüber alle 8 Semester des Studiums
(beglaubigte Kopien mit Übersetzung)
是說大學成績單吧?(雖然其實我有9個學期...)
其實我也不是很懂,因為我給的是裝在密封信封、封口蓋印的正本,而且其他英文文件都沒有被要求,
我在猜應該是高中成績單有照片又蓋鋼印又校長親筆簽名,大學的卻只有蓋印章所以學校不接受?
爬文看了很久,也去德國在台協會看了,是說英文的也可以公證,
所以應該也是帶去公證就好了吧?還是要回學校要鋼印(應該不太可能)或是到法院公證?
我也有問Jena了,不過正好周末還沒回,所以先來問問看有沒有類似的經驗。
希望補件能一次到位,不然一直寄EMS好傷OT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