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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昂大學「法與國家學學院」之「德國法」碩士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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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10-18 10:03: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文為2022論壇好文資料庫建置計畫徵文活動:科系專刊「德國法學碩士(LL.M.)就讀心得分享**
波昂大學法與國家學學院德國法碩士學程
就讀心得分享(2018年至2019)
一、前言
波昂大學位於萊茵河畔,乃卓越計畫(Exzellenzinitiative)之菁英大學之一,2021年統計學生人數為33412人(註一),據另一統計「法與國家學學院」(Rechts- und Staatswissenschaftliche Fakultät)則有學生4740人(註二)。該學院之「德國法」碩士學程(Masterstudiengang „Deutsches Recht“)乃開放予在德國外完成法學教育者申請之德語授課課程,以此作為踏入德國法學教育的入門磚。
由於本人已畢業多年,但申請、修業規則與畢業條件卻可能年年更動,為避免過時的資訊誤導讀者,故首應澄清本文所有的資訊,都是以筆者在學期間的經驗為基礎,仍請讀者們留意最新的官網資訊,以避免因過時資訊損及自身之權益。至於詳細以及最新的資訊均可於波昂大學法與國家學學院官方網站下之Masterstudiengang "Deutsches Recht"(註三)之簡要資訊(Kurzinformation)、資訊手冊(Infobroschüre)與課程規劃(Studienplan)三個PDF檔取得。
二、申請與畢業門檻概述
(一)申請流程概述
筆者於2017年向該學院提出申請,彼時申請不需透過Uni- Assist,因此相較若干學校著實方便許多。主要流程乃備妥相關文件並在波昂大學自身的申請入口網站填表,並將系統產生的Erklärung zur Zulassung Master列印出來並簽名即可;其餘相關文件,則整理好後,拿到德國在台協會進行影本認證,即可隨同前述之聲明文件郵寄至波昂大學。在所需文件中比較特殊的是需要兩封教授推薦信,應特別留意並提早處理。
(二)資格保留
由於筆者當時尚未通過語言檢定門檻(以DSH而言需要2、歌德C1、Test DaF則是全部四或以上),因此必須先參加一個學期的DSH準備班,當時亦被允許保留資格,直到取得語言門檻後才於系統再次提出聲請,並發給最新的入學許可。也因此筆者是先在其他城市念了一學期語言班通過DSH考試後才入學,故實際入學年度已經是申請後的隔一年了。
(三)畢業門檻
以公法組來說,表定畢業門檻是60 ECTS,亦即撰寫碩士論文(15 ECTS)、旁聽兩門課程並撰寫一份Seminar報告(15 ECTS)與參加三堂Klausuren(即一堂基礎德國法課程(6 ECTS)與兩堂公法課程(12*2=24 ECTS),共計三堂課程)。而所有課程都是與國考學程的學生一起上課、一起考試(同一張考卷)、一起討論;但除此之外系所另有從Amts- und Landgericht Bonn找來一位法官專門為LLM學生概述德國法,這堂課通常只會有LLM以及Erasmus學生出席。
應當注意的是,必修的Klausur、Seminar與畢業論文有連動關係,要參與Klausur者,必須參加相應的AG (Arbeitsgemeinschaften);沒有取得AG出席證明者(筆者修業期間,缺席三次就不能取得此證明)不能夠參加Klausur;而沒有參加Klausur並取得及格成績者,則沒有辦法撰寫Seminar(此處所指者乃在Prüfungsamt登記成績的Seminar,如果教授同意,當然也可以純參加Seminar、甚至撰寫報告,但就無法在Prüfungsamt登記成績);未參加Seminar者則無法登記撰寫碩士論文。故其環環相扣,在修課以及時間安排上務須特別留意。
三、學位攻讀過程與心得
首應敘明者在於,由於筆者為公法組學生,因此介紹的課程會以公法組為主,並以筆者有較深入認識之教授為主要介紹對象。
(一)修課流程概述
LLM課程主要由Vorlesung(與附隨之AG及Klausur)與Seminar構成。
本學程依據選修領域不同,有不同的修課模組,原則上畢業前都至少要考三堂Klausur,而欲參加Klausur者必須上網登記,如此才算正式參加Klausur。此外正如前述,德國大學之法律系相當重視AG,本系所亦是如此,因此若欲參加Klausur,則務須確保自己達到AG課程的最低出席要求,否則將不能參加相對應的Klausur。而本系在Klausur前亦會針對幾個大科目提供模擬考,可以用以驗證自己的寫作速度與答題方式,非常建議一定要參與。LLM學生若未通過筆試,也可以進行口試補考,相當貼心,但筆者也曾聽說有LLM學生口試後還是被當掉的,因此也不能太掉以輕心。
Seminar的運作方式則又繁複一些,應先敘明者在於,由於Seminar每年的主題都不盡相同,因此筆者只是概述較為常見的流程與運作風格。首先每個學期末於系所網站會公布所謂的Seminarankündigung,同學須依循其中指示前往參加Vorbesprechung,教授會在此日介紹Seminar的方向以及教授指定的題目,同學們聽完後若決定參加,則寄信給教授助理表達意願(若干熱門課程未必保證能取得參加位置,但就筆者本身經驗以及同學分享,通常LLM學生都會取得參與之席次),之後教授會給予題目(若干教授會初步徵詢學生想要寫的題目,通常是由學生排序題目志願,但未必會百分百按照學生志願安排),而學生必須於表定的時間內寫作完成後交寄給教授助理,之後通常會在一個Blockseminar(持續一整天,所有修課同學集中於一天或兩天內報告)中報告與討論,結束後教授助理會擇日通知前往教授辦公室領取Seminarschein,而成績也會登記在Prüfungsamt,就此一個Seminar始屬完成。
(二)修課心得
1.Udo Di Fabio教授:
在筆者修業期間Staatsrecht II(也就是憲法的基本權部分)幾乎都是由Di Fabio教授開設,作為前聯邦憲法法院法官,其學養豐厚程度自屬無疑,其授課特色在於甚少板書,通常是每次課堂時拿著某卷聯邦憲法法院裁判彙編(BVerfGE),然後用很傳統的投影機定格在其中幾頁,接著開始講授,其講話速度適中且發音相當清楚,因此是個能夠同時學習專業知識與德語聽力的課程。
其Staatstheorie課程亦屬相當有趣,此課程相較Staatsrecht II著重於更為深入的國家學內容,由於並非如同Staatsrecht II的大班授課,因此感覺教授與學生的距離更近,是個可以近距離體驗Di Fabio教授極具演說魅力之特色的課程。這堂課的講義就多了一些,但主要是作為引子,主要內容仍是教授課堂講授。
總結來說,Di Fabio教授能夠讓筆者整堂課都處於相當專心的狀態,其也非常具有群眾魅力,是個極易令人留下印象的教授。
2.Klaus Ferdinand Gärditz教授:
筆者曾修習Gärditz教授之Staatsrecht III課程,其板書不多,雖有講義,但更類似於課程大綱,實體內容不多,主要內容都是由其課堂上講授,講話速度略快,因此需要相當專注才能跟上其步調。此外筆者有幸徵得其同意旁聽過其Seminar,當年的主題與難民法有關,課程氛圍輕鬆,學生可選擇只以口頭簡報、也可使用PPT輔助。總的來說Gärditz教授相當平易近人,夏天室內太熱還會帶著同學到法學院附近林蔭戶外上課,授課氛圍相當愜意。
3. Matthias Herdegen教授:
Herdegen教授對於憲法、歐盟法與國際法均多有涉獵,但在筆者就讀期間主要開設課程以國際法為主,其國際法課程講義相當詳盡(153頁的PDF檔,且重要的法條與判決摘錄都會收錄其中,因此光是要消化講義就要花費不少時間),若有充分預習,則對於其授課內容必能有相當掌握。其Seminar修課人數眾多,但教授本身有提供一份相當詳盡且清楚的寫作指引(格式、字數等均有規定),因此運作起來非常順暢。
4.Heiko Sauer教授:
Sauer教授在筆者修業期間主要講授Staatsrecht I,其課堂用PPT可以說是筆者在本系所內看過最詳盡者,對於外國學生來說,毋寧相當有幫助,基本上只要有事前預習其PPT,那麼應該就能充分掌握其授課內容。在其課程中也會穿插若干時事,並以憲法角度分析之,是堂獲益頗豐的課程。筆者亦有幸旁聽過其Seminar,題目主要以歐盟法為主,且亦相當有深度,對於在台灣較少接觸歐盟法的學生來說,可能要花比較多的心力建構相關的前理解,始能跟上同學們的討論。
5.Martin Schermaier教授:
筆者在修業期間僅修過Schermaier教授一堂課,亦即羅馬物權法(Römisches Sachenrecht),由於筆者修業的第一學期中,必修中的基礎德國法課程中只有這堂有開課(註四),因此儘管筆者屬於公法組學生,也是硬著頭皮修下去了。整體來講,筆者對於這整堂課程有一半時間都處於鴨子聽雷的狀態,因為太多拉丁文與不熟悉的德文專有名詞,因此也無法分享太多心得,但毋寧也是種新鮮的體驗。
6.Stefan Talmon教授:
Talmon教授之專長乃國際法,有時候並會有英文授課的課程,但其無論是德文或英文授課課程都是以相當緩慢且清楚的語調進行講授,因此對於外國學生來講,並不會造成太大負擔。其國際法課程,例如Europäischer und internationaler Menschenrechtsschutz等也多會輔以許多實務資料(通常都可以自網路下載到的條約或判決),雖然需要不少時間預習,但也能學到很多東西;同時其也會輔以國際法上的時事分析,因此可以非常即時地在第一時間得知知名學者對於許多議題的看法,非常有助益。
(三)、畢業論文
本學程畢業論文的撰寫條件是完成學程要求修畢的模組(Modul),在筆者修業期間乃三個Klausur與一個Seminar。完成以上條件後,便可徵詢有興趣的教授,詢問可否指導碩士論文,而這位指導教授並不見得要與Seminar課程的教授同一。若雙方合意,則教授會正式給予題目(有些教授會先詢問學生是否有想寫的題目,如果可行,則也可能由學生自己決定;當然也有些教授會直接給題目,故此部分因人而異),碩士論文必須在正式取得題目後的三個月內完成,但經同意亦有可能展延三個月。碩士論文並沒有統一的格式要求,一切均視指導教授,以筆者自身經歷而言,便在正式開始寫作前將論文預定排版先寄給教授詢問是否符合要求即可。
交出畢業論文後,教授會在一定期間內審閱,並指定一個日期進行口試(表定是論文提交後的六個禮拜內為之)。答辯通常會由兩位教授一起進行,過程應當不至於太刁難,若對自己的題目有所掌握,應該都可順利應對。以筆者的經驗,完成答辯後教授會請您至另一個房間等待,並由兩位教授討論給分,決定好後會請您進來,然後宣布分數,至此口試即完成。結束後就可以直接回家囉,之後教授助理與Prüfungsamt等行政單位會處理相關成績事宜,並通知您前往領取畢業證書與成績,就此本學程即告結束。
四、結語
波昂大學法與國家學學院「德國法」碩士學程的畢業學分並不多,若只顧及最低畢業門檻,那麼確實可以在兩學期內將Klausur與Seminar修畢。不過該系所本身有著大量的教師與豐富的課程,因此在前述基本要求外多多旁聽其它課程,也可以接觸到許多非常豐富的部門法領域,值得好好把握。
整體而言本學程難易度適中,具備一定的標準鞭策學生,而法與國家學學院本身又提供了大量的課程資源,而使得願意進行深造的學生可以在此最低要求下,沒有壓力地廣泛且深入學習,故此學程對於有志在德國窮究法學者,毋寧是一個相當不錯的入門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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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四:這點要特別注意,蓋必修課程雖然通常不強制必須選擇某一位老師、或甚至有時候有多種不同的課堂選擇,但不是每個學期開設的課程都會是學生想修的課程,如果有畢業期限的壓力,有時候就沒辦法選擇想要的課程,而只能有什麼上什麼,筆者修習羅馬物權法正屬於此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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