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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Gene 報導 本文原刊載於科景網
誰說金錢買不到快樂?錢其實可以買到快樂,只是錢得花在別人身上,或捐助社會公益,因為樂善好施的人果真比守財奴更幸福。
加拿大卑詩大學的心理學Elizabeth Dunn等人在期刊Science發表的研究顯示,「施比受更有福」的確有其科學根據。他們進行三次實驗,評量人們把錢花在自己身上,或用在請別人吃飯、慈善捐款等社會公益用途之後,感覺有多幸福快樂。
Dunn指出,他們發現,花較多錢在別人身上的人比較快樂。她對幫助別人能夠讓人感到快樂並不意外,卻沒想到效果這麼強大,也想不到善用財富比擁有財富更能夠令人快樂。這項研究也顯示連對日常用錢方式做一些微小的改變,就可以製造幸福感受。想要快樂並不難,只要善用自己所有的,多想想自己能夠如何幫助別人就行了。她說,過去有研究發現快樂與社會公益的關聯,但這份新研究顯示,支持社會公益的捐贈是快樂的真正原因。此外,並不只有金錢才能幫人,貢獻時間或技能應該也可以獲得快樂。
他們的第一個實驗僅評量632名美國人把錢花在自己身上與拿錢給別人後,所描述的快樂感。評分從1到5。接著他們請這些人列出自己的年所得,並估計他們花多少錢支付各種生活費用開銷、為自己買禮物、買禮物送人,以及慈善捐獻。他們平均每個月為前兩項私人開支花約為1714元,為後兩項社福開銷花約146 元。研究結果顯示,私人開支與幸福感無關,可社福開銷愈大的人愈感到幸福快樂。
第二個實驗則評估一家公司的16位職員,花掉3,000至8,000元不等的分紅後,幸福快樂感有何變化。員工們報告在收到公司的紅利獎金之前一個月,以及拿到獎金之後六到八星期的幸福感。這些員工也應要求列出私人開支和社福開支,統計結果再度證明多為別人花錢的人自覺比較幸福快樂,而且使用獎金的方式,比獎金數額大小更能真實顯示當事人的幸福感受。
在第三個實驗中,他們詢問109名溫哥華卑詩大學學生,他們覺得口袋裡有5元比較快樂還是20元,絕大部分學生當然回答20元。接著他們給45名大學生5 或20元,然後要求半數學生在當天把錢花在自己身上,其餘半數學生則必須拿這些錢來請客。報告說,當天結束之後,花錢在其他人身上的學生比較花錢在自個身上的學生更快樂。
原學術論文:
E. W. Dunn, L. B. Aknin, and M. I. Norton. Spending Money on Others Promotes Happiness. Science 21 March 2008: Vol. 319. no. 5870, pp. 1687 - 1688.
參考來源:
* The Independent - Want to be happy? Give your money away
* ScienceNOW - The Secret to Happiness? Giving.
* Scientific American - Money may not buy love, but it can buy happ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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